【头条】商户揭露“拼多多”刷单内幕 负责人已被批捕
导读 近日,有多位商户向记者反映,网购平台“拼多多”运营人员先鼓励商户刷单,公司随后以刷单、假货等理由冻结货款,且扣款金额为历史销售额的10倍。对此,“拼多多”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的确有某运营团队负责人鼓励用户刷单,该负责人已被批捕。至于扣货款,平台称发现这些商户涉嫌售假。目前,平台已成立绿色通道沟通。
“拼多多”直接冻结商家账户货款引风波
有多位入驻拼多多平台的商家反映,其账户货款被平台冻结、无法提现;而“拼多多”给出的理由是,这些商家涉嫌售假、刷单套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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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于拼团的社交电商平台“拼多多”,自2015年9月上线至今,拿到了用户数过1亿人、月GMV破10亿元的佳绩。不过,在这些“骄人”纪录的背后,“拼多多”平台入驻商家对其的投诉,显得格外引人关注。
近日,有多位入驻“拼多多”平台的商家反映,其账户货款被平台冻结、无法提现;而拼多多给出的理由是,这些商家涉嫌售假、刷单套券等行为而被冻结。
10月13日,法治周末记者加入“‘拼多多’商家维权”QQ群,群介绍显示“建群目的是希望拿回商家的货款”。法治周末记者看到,群中共有用户180余人。据该群的管理员估算,群内商家被“拼多多”冻结的资金达上千万元。
被疑“售假”“套券”商家遭遇货款冻结
“最近一次,我准备将货款提现时,一直无法完成,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后才得知账户货款已被冻结,原因是我店里的一款面膜被疑为假货。”入驻“拼多多”平台两个多月的海淘美妆商家邹先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九月下旬,其账户货款被冻结,至今未得到解决。
怎么会被判定为假货?感到不解的邹先生被告知,是平台工作人员通过“神买”项目抽检到他的店铺,发现其面膜产品与“正品”相比,存在香味、包装不一的情况,故涉嫌售假,需要向“拼多多”提交相关证据才能解冻账户。
“我把购买这款产品时的购物小票和往返韩国的证明全部提交到平台,工作人员却说这只能证明我曾经购买过此正品商品,不能证明是现在购买的。”邹先生表示。
9月21日,邹先生又将自己留存的诸多购物小票等证明整理好,联合其他经历相似的商家一起来到“拼多多”的经营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而工作人员一句“韩文看不懂,需让品牌方邮箱向平台发送产品授权证明”,邹先生称他哭笑不得。
“老实说,入驻‘拼多多’平台的基本都是中小型商家,进货渠道通常是代购、免税店等形式,要与品牌方取得联系实在太难了。”邹先生说。
平台认为售假,可商家为什么从来没有收到过买家申请退货的通知?如果平台工作人员认定商家涉嫌售假,平台是否能够提供出品牌方的盖章证据?一时间,“无力”提供证据的商家不满声四起。
除此之外,还有一大部分被冻结货款的商家,原因是涉嫌刷单套券。宠物商家魏勇(化名)就是其中之一。
“其实利用刷单提高销量的手段,大家都懂。”不同的是,魏勇在刷单时,利用了平台发放给用户10元、20元等金额的优惠券。对此,魏勇有自己的看法:“平台会向所有用户发放优惠券,商家也是平台用户、也会在平台购买产品;而平台对优惠券的使用并无明确规定,也未限制商家如何使用。”
魏勇告诉记者,“拼多多”是拼团模式,至少要有两位买家才能组成拼团,有时只有一个买家下单时,为了不流失该订单,商家便会充当买家的身份购买这款产品,促成拼团成立;在商家下单拼团时,账户里的优惠券就自动使用了。
一直到账户货款被冻结,魏勇才知道这样的行为要面临“大处罚”——“拼多多”平台判定魏勇在9月份期间共涉嫌套券4164元,按照平台十倍罚款的规定,需被罚金额为41640元。
“可我不服的是,我并没有使用过这么多优惠券,平台判定的数额基本包含了我开店以来所有用户使用过的优惠券,而这其中包含了真实用户使用的数量,我自己最多使用了两千多元。”魏勇已经按照平台要求,将自己的交易纪录、自己冒充买家使用的名称全部提交给平台,向平台提起申诉。
以化名鼓励商户刷单
“进驻‘拼多多’平台后,我们在三个月内未报名参加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8月20日左右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拼多多’工作人员的电话,鼓励我们刷单。”销售进口食品的商户黄先生表示。
黄先生回忆,这名运营人员自称“姜姜”,不愿透露姓名。当时运营人员挑选的两款产品还未有销量,运营人员称,如果没有销量和用户评价,推广效果不会好,因此让黄先生刷销售量和用户评价。“我当时在QQ群中已看到平台公布了几十名商家因刷单行为被罚款,金额在几千至十万元不等,心里觉得蛮可怕的。”黄先生称,起初他也觉得不靠谱,转念一想对方是官方人员,就进行了刷单。谨慎起见,黄先生进行了录音。
促销活动令黄先生总销售额达40多万元。然而,他将全部货物发完后发现销售货款不能提现。平台先是称其存在刷单行为,随后又称其售假。
按黄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致电姜姜,该工作人员承认是“拼多多”员工,但对“鼓励刷单”行为未置可否,随后表示稍后会有专人与记者联系,就挂断电话。
近200商户货款遭扣
黄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一位经营服装的肖姓商户向南都记者表示,曾接到平台运营人员电话,向其暗示鼓励刷单。目前,近200位商家组成了维权QQ群,QQ群中多位用户反映,被平台以“商家存在刷单”的名义扣押货款。此外,平台使用的另外一个理由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记者随机向多位用户询问,这些用户均否认,认为属于恶意扣款。
对于商户说法,“拼多多”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南都记者称,平台之所以建立“假一罚十”的机制,是希望能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公司的大力打击致一些售假商户利益受损,并心怀不满,欲抹黑公司。
该负责人坦承,确实存在一个运营团队负责人违规收受商家贿赂,教商户制造虚假交易。该团队负责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其下属受牵连员工已被开除。而对于“姜姜”,该负责人称未听过。
“我们已建立‘绿色通道’,商户只要提供相关证据,我们会快速处理,返还货款。”该负责人称,已有商户通过“绿色通道”提供证据材料,但大多数售假商户未提供产品正品证明或发票。
举证问题平台、商家各执一词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多位商家已经以“拼多多”平台非法冻结商家货款为由,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拼多多”平台告上法庭。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于商家的投诉情况,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了“拼多多”平台相关负责人。10月17日,该负责人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现“拼多多”平台入驻商家有四万多家,目前被冻结货款的账户不足百家,“公司对资金的冻结是非常谨慎的,每一笔冻结都有消费者一定数量的投诉或品牌方的举报,才会进入审查、冻结程序”。
“出于对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冻结商家资金后,被冻结商家在90天的举证期内动态更新证据,出具正当的证明,公司会在一周之内予以解冻。”“拼多多”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针对不满拼多多处罚的商家所反映的情况,在10月15日晚,拼多多已临时、紧急建立绿色应急通道,成立新的邮箱账号和绿色通道QQ号码,商家可将自己的案例和证据通过该渠道向平台反映;对于存在错判、提供证据的案例,平台会优先处理。
10月23日,被认定刷单套券的魏勇向记者反馈,经过与绿色通道工作人员沟通后,其被处罚金额依然维持不变;“拼多多”相关负责人解释,经后台查询,确认魏勇刷单套券金额属实,如若商家对刷单套券的处罚有疑问,可以来公司一起对账。
“我提交了证据,可是平台一直说我证据不足,需要再补充;而平台认定我刷单套券的数额,却未向我出示证据就直接处罚。”魏勇说。
而被“拼多多”认定涉嫌售假的邹先生,据他透露,目前也处于提交证据不足、还需进行补充的状态;拼多多相关负责人表示,邹先生卖的面膜初步鉴定为假货,品牌方的纸质鉴定函将于五六周后寄给平台。
“平台不可能等到品牌方出具证明时再对商家账户进行冻结,等到商家把假货售罄、货款提现都完成时,平台将无法约束商家,也无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而现在部分商家已被品牌方鉴定为假货,却仍不认账。”“拼多多”相关负责人解释。
但邹先生认为,商家在入驻平台时,都已经过实名认证,平台若担心违规商家关店消失,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找到商家来承担相应责任,没必要以十倍金额来冻结货款。
处罚商家不应直接冻结货款
那么,平台上入驻商家售假、套券的举证责任,应由谁进行承担?“拼多多”作为平台方,是否可以直接通过冻结货款的方式来对商家进行处罚?这些问题,事实上正是一些商家不满“拼多多”做法的焦点所在。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认为,对于假货问题,若是平台收到了大量消费者的投诉,那么,应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销售正品是商家应尽的义务,若商家出售假货,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而据邹先生和其他商家的反馈,他们被认定为假货的产品,都是由平台工作人员进行购买、人工鉴定,判断其是否售假。邹先生向记者透露,他在去“拼多多”公司总部进行申诉时,一位工作人员曾说平台不会相信其他买家向他们进行的投诉、或寄到平台的产品,因为这其中可能存在同行商家的竞争行为;因此,平台会通过公司内部的“神买”项目去专门购买商品进行抽查,判断是否为假货。
拼多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神买”是拼多多提高消费者体验的一个项目,通过一些消费者作为志愿者来选购平台中售卖的商品作为样品抽查,由平台工作人员和品牌方通过外观、气味等进行初步鉴定,同时也会寄给品牌商进行认定,来鉴别商家货物是否为正品。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延来表示,从公平的角度来讲,如果是平台主动怀疑商家售假,平台应当先给出理由和一定的证据来证明,然后再由商家进行相应的申诉,即使在司法程序当中也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避免出现这种纠纷的做法,最好是平台和商家提前约定各种可能售假的情形和商家申诉是否成立的细化标准,以便平台和商家后续的行为都有具体的依据。”张延来建议。
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谢永江指出,平台的合理怀疑应有具体的案例信息,例如,某位买家投诉某个产品,然后与商家进行联系,让商家作出解释、提供证据;倘若认证其为假货,合理的流程应是将货品下架、扣除保证金等,而不是直接冻结商家的货款;而即便平台对商家执行罚款,也应是先扣除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缴纳罚款的部分,由商家补足,而不是全额冻结商家的货款。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也认为,“拼多多”和商家之间存在保证金和货款两笔费用,按照一般商业规则,是先扣除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才能动用商家货款,但该程序需先进行双方的确认,而不能由平台一方认定,双方应有一个协商的过程。
而对于商家涉嫌刷单套券行为的认定,麻策表示,平台一般会设定“独立判断权”条款来给自己的处罚决定免责,但一旦涉及到诉讼,一定还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平台证明其提出处罚的具体依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综合《南方都市报》、《法治周末》等报道;文/彭彬、李含、罗聪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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